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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基层老年学校 创建省级示范校培训班上的讲话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6-21  查看人数:

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副会长

罗昌平

2023年6月19日


同志们,今天我们相聚在全球43个“国际湿地城市”之一的、拥有“合肥名片”美誉的巢湖之滨,交流乡镇(街道)老年学校省级示范校创建的新经验,探讨乡镇(街道)老年学校省级示范校创建的新路径。希望通过此次培训,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方向,切实抓紧、抓好乡镇(街道)老年学校省级示范校创建评估考核工作。受陈会长的委托,下面我从“充分认识省级示范校创建的重要意义、示范校评估标准的形成及相关的程序、创建省级示范校的工作要求”三个方面与大家交流。


一、充分认识省级示范校创建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基层老年学校快速发展,目前全省老年大学(学校)15624所,其中基层老年学校15237所。面对如此庞大的基层老年学校,开展省级示范校创建,进一步规范办学,势在必行。

(一)一系列法规政策的出台为老年教育健康发展规划了蓝图,同时也为开展示范校创建提供了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将老龄工作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等相关重要文件和通知,提出了“构建老有所学的终身学习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新任务和新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也相继出台了法规文件、政策举措。2022年,省委、省政府颁布实施的“老有所学”暖民心行动方案,明确了“县级以下公办老年学校,按200元/人·年标准拨付人均保障经费”,解决了基层老年学校办学经费的问题;《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从法律层面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老年教育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老年教育工作”“将政府举办的老年教育机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把发展老年教育确定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老年教育工作”,增强了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条例》还就老年教育机构设立、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等问题逐一作出了规定,解决了我省老年教育的归属问题。2022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安徽省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积极发展老年教育”“到2025年,所有乡镇(街道)有老年学校,所有村(社区)有老年学习点,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超过30%”。省直有关部门对老年大学(学校)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省财政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教育发展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不断加大对老年大学(学校)的经费投入,将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要随着老年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逐年增加投入。明确市级老年大学(学校)人均保障标准一般不低于300元/年,县(区)级一般不低于200元/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各类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进一步优化老年教育的结构布局、内容设置。省教育厅、省委老干部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老年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积极推进老年大学(学校)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印发《安徽省“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提出了“坚持城乡统筹。加强基层老年教育,将老年教育增量重点放在社区、乡村和后发地区,优化城市老年教育资源供给结构,盘活社区教育的资源存量,切实推动老年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落实”;到2025年,基本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老年教育体系的服务网络;明确了持续提高老年教育覆盖率,办好老年人家门口的学校。以发展社区、乡村老年教育为重点,以乡镇(街道)社区教育服务体系为依托,推动老年教育向基层社区、乡村和养老机构延伸。推进基层社区服务中心、文化体育中心等资源共享,实现一个场所、多种功能。做到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学校有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计划、有教学。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教育工作,着力推进农村老年教育发展,要结合乡村治理和老年人的需求,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现代生活教育培训,挖掘地域特色资源,开展民俗文化、非遗传承等活动,打造乡村老年教育特色,服务乡村振兴。一系列法规、政策的出台,不仅为老年教育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蓝图,也为开展示范校建设提供了依据,丰富了内涵。

(二)我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迎来了高光时刻,同时更需要示范校创建发挥引领作用

我国老年教育事业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是在没有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靠不断开拓创新,一步一步走出来的;是在创建、探索、发展中不断前进;是在开拓、奋斗、完善中不断提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老年教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经过40年的发展,我省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迎来了高光时刻。尤其是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实施“老有所学”行动方案之后,全省老年教育事业更是驶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据协会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省老年大学(学校)共15624所,其中基层老年学校15237所(乡镇、街道老年学校1413所);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已占全省1512个乡镇(街道)的93.5%。2022年,全省老年大学(学校)在校学员数174.81万余人、392.21万人次;老年远程教育网点数81147个,注册学员数127.66万人。全省已建老年大学(学校)面积287.35万平方米;工作人员29451人(其中在编4225名,不在编25226名)。我省老年教育发展的确很快,教育机构设置覆盖率也很高,基本达到了镇镇有老年学校。但如何办好基层老年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重要任务。我以为,开展示范校创建、发挥示范引领、推动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管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有效手段。

(三)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处于承上启下,创建示范校是大势所趋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国际上通常把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或把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标准。1998年,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已达到9.7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7.02%,较全国提前一年步入老龄化社会,且老年人口规模日益庞大、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据《安徽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6127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为1216万人,占总人口的19.85%(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86万人,占总人口的60.1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441万人,占总人口的39.85%。按19.85%的比例计算,居住农村的60岁以上人口为484.54万人)。

积极老龄化理念认为,老年人口的社会参与、获得尊严和自我实现的基本需求应该得到尊重和满足,应创造有利于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条件和氛围,使他们在社会、经济、文化、公益等领域继续发挥作用、贡献力量。当前,老年人口不断增加已形成一个不可忽视的特殊群体,随着物质生活的显著改善,他们精神需求也在日益增加。大力发展基层老年教育事业,让这个群体在老年学校通过学习,获得新知识、新技能,适应新环境、开拓新视野,提升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因此,大力发展基层老年教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建设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积极老龄化有效的举措和快捷的途径。

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在老年教育系统属承上启下,对村(社区)老年学校教学点建设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我省乡镇(街道)基本上都举办了老年学校。但办学条件设施有待改善、课程教材大纲有待规范、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教育经费投入有待落实、学习需求和学习方式相悖、学校区域分布不尽合理等,因此,乡镇(街道)老年学校亟需通过创建示范校,树立标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带领区域内村(社区)老年学校教学点的建设,办好家门口的老年学校,扎实推进基层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

二、示范校评估标准的形成及相关的程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老年教育要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满足新时代下老年人学习的期盼,这就要求老年教育发展要规范,要树立标杆,要示范引领。

(一)创建评估验收省级示范校依据

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开展省级示范校创建验收工作,一是依据国务院《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规定:“在老龄事业相关政策措施中重视支持发展老年教育。探索开展老年教育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支持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开展老年教育发展状况评估和研究”。省老年大学协会是社会组织,有责任有义务,做好省级示范校创建和验收工作。二是依据《安徽省“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的规定,持续开展省级老年大学示范校”和基层老年学校“示范校”建设和评选工作,以评促进、以评促改。在此基础上,为争创老年大学全国标准示范校做积极准备。三是依据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关于做好“中国老年大学标准示范校”申报工作的通知》:“培育和树立一批办学规范、颇具规模、教学设施设备现代化,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一流,受到社会和老年人广泛赞誉,在中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国老年大学标准示范校”的要求。四是依据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基层老年学校省级示范校创建验收”的安排。

(二)科学拟定示范校评估考核标准

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对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全省基层老年学校发展实际,在2018年、2019年先后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学校省级示范校建设的通知》《安徽省基层老年学校省级示范校建设评估考核表》(以下简称《评估考核表》)基础上,参照《中国老年大学示范校评价指南》《2022 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老年大学省级示范校评估考核标准》,对2019年制定的《评估考核表》进行修订。为了使修订后的《评估考核表》更符合全省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发展的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协会组织并分成三个组,分别在全省6个市、12个县、43所老年大学(学校)进行调研(其中乡镇、街道老年学校25所),在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修订工作。《评估考核表(草案稿)》形成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会长会议,反复修改,形成了《全省乡镇(街道)老年学校 2023 年度省级示范校创建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全省乡镇(街道)老年学校 2023 年度省级示范校评估考核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制定了《关于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创建省级示范校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准》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既有民主又有集中,充分听取和采纳了各方面的意见;二是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既注重当下实际,又借鉴了以往做法,体现了传承和发扬的理念;四是领导高度重视,参与面较广,既有协会负责同志,又有市、县(区)、乡镇(街道)老年大学(学校)代表参加讨论。最后提交常务理事暨老年教育研究员会议讨论通过。协会以皖老学协字〔2023〕14、15号文形式下发《关于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创建省级示范校工作意见》 《关于开展2023年老年学校省级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三)考核验收的组织领导和比例确定

1.组织机构。2023年,全省乡镇(街道)老年学校省级示范校创建考核评估验收工作,是在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开展,由各市老年教育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市、县(区)老教委和各会员校积极参与。

2.比例确定。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按各地乡镇(街道)老年学校总数10%的比例名额到市,由各市统一掌握,好中选优

3.工作程序

2019年度已获基层老年大学(学校)省级示范校的认定

对已获2019基层老年大学(学校)省级示范校称号的老年学校,在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网站下载申报表》等相关表格。对照《标准》,完成认定《申报表》规定的各项内容后,报所在市老年教育委员会。

各市老年教育委员会负责辖区内老年学校自测表和自查报告审核、认定。将审核通过的学校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办公室。

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召开常务理事暨老年教育研究员会议,听取各市老年教育委员会审核、认定情况的汇报,集体讨论核准。达标一所认定一所。

2023年度拟申报乡镇(街道)老年学校省级示范校的评估验收

①对拟申报2023年度乡镇(街道)老年学校省级示范校的学校,在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网站下载申报表》等相关表格。对照标准》,完成《申报表》规定的各项内容后,报所在市老年教育委员会。

各市老年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申报表、自评报告、自测表、审核意见纸质版一并报送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办公室

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召开常务理事暨老年教育研究员会议,听取各市老年教育委员会验收情况的汇报,进行审核、批准。按照数量服从质量的原则,不搞平衡照顾。

三、对创建省级示范校工作的几点要求

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急剧增加,老年人的学习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为适应新时代老年教育发展的需求,老年教育必须加速发展,老年教育必须规范发展,老年教育必须面向基层。为此,在本次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创建省级示范校过程中,再次提出“一个目标”“两点认识”“三个需要”“四个功能”“五个关系”的要求。

(一)示范校创建要围绕“一个目标”

老年教育经过40年的发展,老年学校已经从当初跳跳唱唱的娱乐性、休闲性教学方式,发展到新时代下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的一个重要平台,成为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延长生命长度、让晚年生活变得更加绚丽多姿的一个重要载体。由此可见,发展好老年教育、办好老年学校,需要规范化,要通过示范校的创建,以点带面,实现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让更多老年人享受终身教育权益。

(二)示范校创建要增强“两点认识”

一是思想认识。老年教育是老龄化社会的价值要求,也是老龄化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历史进步、时代发展、社会完善等都需要老年教育,老年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如何办好老年教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提高现有老年教育机构的办学管理水平等能力,是实现这一任务的重要方面。实践证明,示范校的创建有力地推动了老年学校办学管理水平和办学能力的提高,因此,我们要提高创建示范校的思想认识,增强创建的主动性、积极性,使我们示范校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开展下去。

二是标准认识。标准是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指导各行各业各项活动的依据。为了真正让示范校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结合全省老年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乡镇(街道)老年学校示范校评估考核标准。今后,我们要依据标准体系,站在全局的高度创建好示范校,带动区域老年教育的健康发展。同时,通过省级示范校的创建,也是让地方党委政府更进一步了解老年教育发展的真实情况。

(三)示范校创建要体现“三个需要”

一要体现社会的需要。在创建示范校过程中,要矢志不渝强化政治建校的意识,要讲好思政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引导老年学员畅谈新时代、新变化。坚定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加坚定自觉地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体现满足老年群体的需要。老年人赶上了新时代,衣食无忧,一般层次的需要已经得到满足。身体健康、益寿延年成为当下老年人的普遍追求。老年人走进老年学校,展示的是阳光心态,弘扬的是乐观精神,体现的是生命价值。老年学校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老年人为本的原则,开特色课程、办特色学校,丰富第三、第四课堂,让老年学员走出校门,融入社会,为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发挥余热。

三要满足老年群体对科技知识需求的扩展和延伸的需要。老年学校要与时俱进,通过课堂教学以及各种方式,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让更多的老年人体验现代化、数字化的生活方式。

(四)示范校创建要彰显“四个功能”

一是实验功能。创建老年学校示范校,是老年教育规范化发展的一项探索性工作,许多问题需要进行认真探讨和实践。因而,老年学校示范校创建验收,是一个区域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试验田”和“观察点”。要种好“试验田”,要建好“观察点”。

二是窗口功能。老年大学系统的示范校,是老年教育对外开放、对外宣传的一个窗口,要发挥“窗口”功能,展示好自己,宣传好自己,讲好自己的故事。

三是示范功能。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老年学校示范校就是一个榜样,就是一个可借鉴的标杆。要充分发挥示范功能,引领本区域老年教育的规范化、现代化发展。

四是激励功能。通过示范校的创建,激励更多的老年学校向规范化发展,向示范校靠近。通过示范校的创建,既是向社会的一个汇报,也是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展示,争取他们更大的支持。

(五)示范校创建要把握“五个关系”

一是创建与评比的关系。大家要知道,示范校是“建”出来的,而非“评”出来的。评比只是手段,创建才是目的。在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下,最终要实现全面提升老年教育办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以适应新形势下老年学员新的学习需求。

二是示范与普及的关系。老年教育要面向社会,要面向基层,要快速提升覆盖面,要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终身教育的权益、走进老年学校,所以普及老年教育是当下重要工作之一。而示范校创建是立标杆、树榜样,为培养出更多新时代老年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示范校的创建要围绕“特色”、突出“示范”。示范校最终要在本区域乃至更大的区域发挥示范作用。我们应清楚地认识到,所谓“示范”,就是要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否则就失去了示范的意义。因此,示范校既要有数量,更要注重质量。

四是管理与机制的关系。老年学校不同于学历教育的学校,这是全新的开放教育。虽然体制上不一样,但都需要要加强管理,就创建示范校而言,我们要不断地总结、探索符合老年大学系统示范校评估考核标准体系,使之更合理,更科学。

五是探索与实践的关系。老年大学系统示范校的创建评比尚在起步阶段,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探索。比如示范校比例设置问题、示范校标准问题、示范校是否“终身制”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探索,尽管我们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在大家的支持下,出台了老年学校示范校评估考核标准体系,但需要在发展的实践中更新、完善。希望大家齐心合力,为我省老年教育的更好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同志们,示范校创建永远在路上。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安徽老年教育的美好明天,为安徽老年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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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24-01-09 08:56:08